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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金坛区粮食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巡察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18-07-25 14:56  阅读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315日至4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粮食局进行了巡察。52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粮食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整改,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局党委统领整改工作全局,成立了落实区委第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刘海明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督办各科室、直属单位整改等工作,对每个问题、每项举措、时间节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2.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反馈意见,局党委召开党委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直面问题,对照反馈意见,逐条讨论,深刻反思,剖析根源,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常州市金坛区粮食局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常州市金坛区粮食局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清单》,对34项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整改措施、时间进度,确保整改工作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3.强化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班子成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上率下,聚焦问题,即知即改。各责任科室(单位)勇于承担整改任务,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本台账、一抓到底,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局党委多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对阶段性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进展,坚持从严上较真、向实处用力,确保整改成为真改

4.注重标本兼治,完善长效机制。我局在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问题有效解决的同时,更加注重防范,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根据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一些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相继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机关、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职工招录办法,党建工作规划及年度考核办法等,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粮食局保障粮食安全、发展产业经济、推动粮食流通改革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举措,狠抓落实

局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深入剖析,细致分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情况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强调部门利益,大局意识不强,班子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党的领导,提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注重讲原则、讲风格、做表率,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关于班子成员分管工作长期固定,未能合理调换分工,对自身分管领域之外工作思考不多、研究不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班子成员分工交流机制,结合粮食工作实际,调整了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二是班子成员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对全局工作的思考、谋划,改变长期分管一块、各自为政的现状,每人每年撰写1篇调研报告。

3.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强调部门利益,大局意识不强,班子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弱班子成员在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时方法不多,政策把控不准,造成一些不良影响的问题。

整改情况:班子成员强化人事、资产管理等政策的学习,再次学习了《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苏政办发〔20137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坛粮字〔20179号)等,解决疑难问题时做到正确把握政策、充分掌握情况、举措科学合理、依法依规办事,切实提高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4.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对粮食系统存在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勇于面对,不敢动真碰硬、真抓真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梳理粮食系统存在的人事、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制定目标、时限、措施,勇于面对困难,破除思维固化,主动担当作为,敢于动真碰硬、真抓真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5.关于部分班子成员谋划工作局限于固定范围和方法,创新创优意识不强。对总公司、直属库做大做强、创新发展等方面缺乏长远规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谋划工作建立在对理论政策研究透彻、对市场调研充分、对形势把握准确的基础之上,创新举措,争先创优。二是对总公司、直属库做大做强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形成了《金坛区国有粮食企业2018-2020年购销储备业务发展指导意见》,力争逐步扩大经营总量,增加经营渠道,提高经济效益。

6.关于对部分干部职工不合理的利益诉求,不能始终做到坚持原则的问题。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格区分部分干部职工不合理的利益诉求与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把握政策,坚持原则,心底无私,做好沟通,正确对待和合规合理解决部分干部职工的利益诉求,如,对个别职工工作岗位进行了合理调整。

7.关于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事项的决策方法和程序不严谨,会前酝酿不充分、会议讨论无法形成统一意见,导致同一事项反复开会,久议不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二是改进党委会工作方法,认真落实《中共常州市金坛区粮食局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会前加强酝酿,会上充分体现民主讨论过程,落实好末尾表态制度,避免了久议不决、议而不决。

8.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不明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重大问题决策机制,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化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按制度要求规范和履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调查研究、酝酿准备、讨论商榷、集体决策等程序一步不少,按要求每月上报区纪委、区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9.关于混淆党委会和局务会界限,绝大部分具体业务工作会议均以党委会代替局务会召开的问题。

整改情况:明确界定党委会和局务会,严格区分党委会和局务会议事范围、程序、参会对象等事项,杜绝以党委会代替局务会,正常业务工作以局务会形式召开。2018年以来,对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的国有企业目标绩效考核、机关事业人员考核、国有企业物资政府采购、人员职务任免、基层党组织建设、党政领导分工等问题,召开了11次党委会进行集体决策;对年度业务工作总结交流、巡察整改、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等问题,召开了4次局务会。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0.关于党委很少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仅在党委会上顺带提及。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建工作年度规划及考核机制,对基层党建薄弱的支部没有形成硬约束,大部分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克服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党建工作年度规划及考核办法。二是落实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制度,加强对基层组织的领导,4名班子成员分别挂钩11个党(总)支部,参加挂钩支部组织生活会。

11.关于党建工作领导不力,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转任非领导职务后,一度出现党建工作无人分管的局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明确党建工作专人分管,严格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刘海明同志作为局党委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徐荣华同志作为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班子成员协同抓、11个党(总)支部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制。

12.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深入,查找问题不精准,整改措施不具体。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力。部分党员干部对学习教育活动概念不清,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不够、领会不深,出现学习体会抄袭、雷同等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学习计划,加强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培训,真学真做,记好笔记,利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不定期组织交流活动。二是加强学习督查,发放了学习笔记本,要求做好学习记录,每年定期检查学习笔记;适时开展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测试或竞赛。

13.关于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记录简单,未能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研讨。2017年以前的学习记录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区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见,结合粮食工作实际,年初制定学习计划,规范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一月一学习,一季度一研讨,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台账。2018年以来,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展研讨2次。

14.关于党员管理松散。局党委共有10个支部、244名党员,其中退休和改制下岗党员199名。支部书记年龄老化,60周岁以上占70%,个人能力和水平不能适应当前党的建设新要求。大部分基层支部组织生活无法正常开展,三会一课无学习、无活动、无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建设,落实和规范基层支部组织生活,局党委加强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指导和督查,分别制定了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严格按计划实施,及时作好学习和活动记录,发挥好基层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各支部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6月召开了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形成文字记录。

15.关于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严,只谈表象问题,剖析党性问题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提高对批评和自我批评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局党委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敢于说真话、动真格、真亮剑,敢于抛开面子、揭短亮丑,深入剖析党员干部党性的不足,真正达到自我提高、自我革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目的。

16.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人员之间交流沟通较少,业务工作之外的谈心谈话更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谈话既有征求对领导班子工作的意见和交流业务工作,也有了解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并形成了谈心谈话记录。

17.关于总公司、直属库工作人员的招录缺乏制度和规范,过程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帮助总公司和直属库建立《职工招录聘用办法》,同时加强对总公司、直属库工作人员的招录的监管。二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总公司、直属库招录人员要按规定流程招录,做到过程公开、透明。

18.关于整个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年龄普遍老化、结构明显断层、后备干部缺乏,干部职工队伍活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力度,根据相关政策和结合粮食部门实际,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二是制定人才培训培养计划,分类分层开展培训培养。2018年以来,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团员青年爱国、爱岗主题教育培训、粮食收购政策及质量检测业务培训、近三年来新入职的7名职工校企合作培训培养等培训活动,逐步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和活力。

19.关于存在混岗混编现象,部分事业编制人员因个人利益要求到企业任职,机关工作人员缺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明确岗位设置,理顺人员关系,纠正了5名事业人员到企业任职问题,逐步规范事业人员使用管理。

20.关于局机关和总公司、直属库内部管理制度缺失,干部职工日常管理松散。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干部职工不能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存在少数干部长期不在岗却仍然享受各项待遇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并实施机关、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严格请销假制度,对少数干部长期不在岗却仍然享受各项待遇进行纠正。

21.关于部门职能与人员配备不相适应,未能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配备调整相应工作人员,工作忙闲不均,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细化明确了各科室(单位)职能。二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帮助总公司和直属库建立职工招录聘用办法并监督执行,按精简高效原则,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调配使用人员,对总公司、直属库人员44名职工定岗定责。

22.关于部分评先评优过程不公开、不透明,注重搞平衡,评先评优的示范引领、激励导向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做到科学合理、公正公平,规范评先评优程序,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23.关于党委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少专题研究,缺乏细化推进举措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委充分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党委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细化推进举措,加强与区纪委、区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做到每周联系,重大事项必报。

24.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对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实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对分管部门的廉政风险把握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增强防范意识,加强对分管部门廉政风险点的排查。二是针对粮食系统特点制定并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廉政责任,传导压力。三是每年不少于2次对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督查。

25.关于对重点岗位和重点职权人员监管不力,未建立健全经常性提醒、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经常性提醒、监督检查制度。二是加强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环节的监管,坚持挺纪在前,坚持抓早抓小,坚持抓提醒、抓督查、抓纠正,每季度督查1次。

26.关于对干部职工的廉政警示教育频次不高、方法简单、效果不佳,没有发挥好身边典型案例的教育警醒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丰富教育形式与内容,发挥好本单位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每年至少开展2次警示教育活动。2018七一前夕,局党委运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开展了1次警示教育,教育干部职工增强守纪律讲规矩意识。

27.关于因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等客观原因,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大量资产被个人长期占用,甚至存在出租获利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区粮食局资产清理小组,党委书记刘海明任组长,分管资产副局长潘卫民任副组长,党委委员、国有企业党政负责人、负责资产的相关人员为成员。依据《粮食资产管理暂行规定》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对历史遗留的侵占国有资产等问题,进行排查。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上门查看、走访干部职工群众等,经排查,有27户房屋被个人占用。二是分门别类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解决方案,逐步收回被个人占用资产。

28.关于国有资产租赁存在漏洞,未能按照《粮食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坛粮字〔201713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部分固定资产租金未能及时收取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粮食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实行资产管理专人负责制,每半年向局党委报送资产情况报表。二是截止74日,12处出租资产,清收了29户的租金,还有7户租赁户未交清租金,制定了未能及时收取到位的部分固定资产租金的清收方案,并按方案收取到位。

29.关于部分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的采购、处置未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批,且无采购合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对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物资和服务坚决走政府采购途径,严格采购审批和采购程序,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批,订立采购合同。2018年,局机关采购4台电脑、省储库采购地磅均政府采购中心审批,按要求、按流程采购。

30.关于局机关与各下属单位之间部分经费支出划分不明确,局机关人员工会费、福利费、伙食费及事业编制人员所有待遇均在总公司和直属库列支,且局工会未开设银行账户,相关费用均以现金形式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和财政等机关部门的沟通,逐步理顺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经费支出。二是局工会于76日进行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后即及时开设工会银行账户,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做到经费独立核算,收入按会员工资和规定比例足额提取,弥补工会经费不足时按规定的程序,正确使用工会经费,对单位、对个人的支付,做到全部划入对方账务,基本不发生现金流转。

31.关于总公司和直属库现金使用不规范,部分发票报销无用途、无附件、无明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财务从业人员加强财务制度和知识的学习,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省储库内控手册中关于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制度要求,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二是督促总公司、直属库严格内控制度和执行财务制度,严格规范财务相关手续,严格把关报销审核,对用途、附件、明细进行审核,规范企业费用报支。

32.关于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执行不严,2017年之前招待费用偏高,并存在虚开食品、日用品等发票购买烟酒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上级部门和本单位关于公务接待的规定,落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实行一餐一票一审批一清单制度,公务接待禁止饮酒和含酒精饮料,对公务接待用餐未附审批单及违规购买烟酒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33.关于直属库的粮食购销资金通过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进行收支,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直属库对粮食购销资金严格管理。结合粮食收购资金只能提供金坛区农发行的现金支票,基本账户只能设在农发行,农发行在金坛只有1家且在城区,给售粮农户带来极大不便,经与中国人民银行金坛支行沟通,未获准在收购点所在地开设临时账户;因收购时间不固定、资金量大、有较大风险,从农发行提取现发至各收购点,实施困难。对此,将此银行卡作为单位粮食收购专用卡,安排专人及时跟踪卡上资金动态,及时打印明细进行清理,把风险降到最小,严格防范廉政风险。

34.关于下属单位部分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致使单位现有资产状况缺乏真实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下属单位部分往来款项形成时间较长,形成的原因有待核实,经与区国资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现正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进行梳理分类,查清往来款的性质和形成的原因,以便下一步对各类往来款作出合理合规的清理。

三、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成果,从严治党

粮食局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成效,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办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区粮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过程

(一)明确工作要求,有效推动任务落实。以此次区委巡察为契机,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狠抓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严格按照时间表,加快推进;对从制度上进行规范的,细化制度,清晰明责,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贯彻落实,坚决防止反弹,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二)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局党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真正扛起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讲原则、作表率,抓班子、带队伍;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好责任田,执好纪、问好责,动真碰硬、真抓真管,主动高效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工作。

(三)强力正风肃纪,持续改进干部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实施办法,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加大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干部任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395909,电子邮箱jtlsj2008@163.com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粮食局委员会

                                                                                                             2018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