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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金坛区科技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巡察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18-04-27 13:39  阅读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126日至2018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25 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保障巡察整改工作。

(一)成立落实巡察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局党组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成立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李晶阳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倪小平、许国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把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分类整改,扎实推进

严格按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各科室高度重视、认真认领,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做好整改工作。近期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对有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操作性强、见效快的整改情况,分解落实,限期整改;对一些需要长期整改才能解决的问题,列出专题,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整改,把区委第二巡察组的意见建议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转化为加快科技创新的不懈动力。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区科技创新事业跨越发展的过程。各科室将相关整改情况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成效定期向区委第二巡察组专题报告,坚持点对点指导、面对面督查,把解决问题作为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整改举措落到实处。

二、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措施,有效推进整改工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核心地位不突出,2014年至2017年没有专题研究党建的记录。存在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的现象,部分党组会议记录,会议内容为办公会议的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金坛区科技局2018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布置全局党建工作,每季度党组召开党建工作例会,注重工作记录。二是纠正以局务会替代党组会的现象,制完善党组会记录,指定专人,安排专用笔记本,进行全程写实记录,客观真实地反映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决策过程。截止目前,共召开3次党组会,均详细记录在案。

2.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执行不严格,科技项目的确定以及社会化用工的招聘等事项未经集体讨论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常州市金坛区科技局党组、行政决策议事规则》的贯彻执行,确保制度从墙上走下来,落到实处。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即日起所有 “三重一大”事项都要经过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做到最后表态。三是在年终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上要求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职责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

3.关于班子成员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不能动真碰硬,一团和气,存在“老好人”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

201827,党组班子成员专门召开了科技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与会的局班子成员,就单位存在的问题,各自存在的“老好人”现象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位班子成员认真反思自己的言行,摆正自身的地位,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切实把党性要求和纪律准则落实到工作中去,体现到行动上来。面对工作中的困难,要敢于讲道理、摆事实,不要怕得罪人而不敢出声,以大局为重,大胆地探索突破,不能左顾右盼、患得患失,敢于挺身而出,坚决克服“老好人”思想,服从大局,不徇私情。

4.关于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强。一是一些班子成员担当精神不足,破常规、谋发展的劲头不足,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需要进一步增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2月初,由党组书记、局长李晶阳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与科技局班子民主生活会,与每个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工作上的谈话。增强班子积极性,凝聚全局的战斗力,为敢于为全区“两个加快”担责任、冒风险,破常规、谋发展,做好科技服务工作,构建全区的区域创新体系。

5.关于争先进位的意识不强,对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事关事业发展的长远问题,如创新城市及园区建设、科技体制改革、科技人才培养、创新企业培育等方面,主动研究、敢于突破做得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树立科技局班子大科技观。科技创新工作涉及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保护、创新能力培育、创新平台建设等方方面面。在这些工作中,项目申报的成绩最容易显现,而知识产权保护、创新能力培育、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是些基础工作,一时很难看到成绩。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克服项目为王的政绩观思想,树立大科技观,统筹推进好科技创新各个方面的工作。

6.关于少数班子成员协调处理问题及矛盾的能力欠佳,相关工作开展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增强班子成员大局意识、整体观念和争先进位意识。自觉做到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做决策、办事情要从大局着眼,服从大局,服务大局。

7.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一是党组议事不规范,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时班子成员前期沟通酝酿不够,会议讨论不充分,如科技项目的评选、考核、验收,以及资金的发放没有经过会议专门部署。班子成员中非党员参加党组会议,参与决策党内事务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规则,班子成员中非党员只能列席党组会议,不参与决策党内事务。二是“三重一大”事项班子成员需要前期充分酝酿,充分讨论,做好调查研究。三是针对科技项目的管理,科技局党组经过认真讨论、研究,经区委、区政府进行的相关政策梳理,正重新修订《常州市金坛区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科技项目管理的一系列流程,从制度上对科技项目的评选、考核、验收,以及资金的发放进行规定与约束。

8.关于会议记录不详细,党组会议、支部会议、办公会议在讨论研究重大事项时只有布置性结论,讨论不充分,记录不完整、不详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注重会议工作记录,对党组会议、支部会议、办公会议记录进行指导,安排专用笔记本,进行全程写实记录,详细规范记录,客观真实地反映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决策过程。

9.关于评优评先不规范,缺少评选方案及程序,部分年度评先评优直接由党组会议决定先进和优秀人选的问题。

整改情况:

规范区科技局评优评选规范化程序与方案,采用平时工作与年度业绩相结合的考核方式。2017年底,按照民主测评、谈心谈话、局党组讨论、公示的程序确定了我局考核先进人选。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0.关于理论学习不扎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理论学习深度不够,学习内容基本上以传达上级会议或文件精神为主,学习中没有集中讨论和交流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平时的政治理论学习。要求3名党组班子成员配备专门的学习笔记本,制定年度个人自学计划并做好平时的学习记录。二是严格执行每月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经常性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来作党课辅导报告。三是2月份邀请了党校老师王莉为我们作了“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重温党史”专题党课。

11.关于主题教育学习教育资料不全,存在走过场现象。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检查材料套用模板、沿用套话,问题原因剖析不深刻,整改情况不具体的问题。

整改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座谈、集中领学、主题讨论、自学等开展多形式的主题教育,及时完成上级“规定动作”,并不断创新“自选动作”,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2.关于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20158月支部选举时,直接由党员大会选举出支部书记和委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邀请机关党委的同志对全局党支部就换届选举程序、要求等方面进行专题辅导。二是计划在4月份,按照组织程序,科技局局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产生新的一届科技局党支部。

1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均未达规定次数,党组织书记不能按要求带头上党课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区科技局“三会一课”计划表》,指定专人据实记载会议情况,填写好会议记录;留存会议照片等相关资料。二是将资料整理归档,实行台账资料“一活动一入册”,保证台账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三是开展局领导带头上党课活动。近期,结合 “十九大”学精神宣讲,每个局领导班子成员都上了一堂“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党课。

14.关于民主生活会批评不深入,讲表象问题多,剖析党性问题少,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红脸出汗”的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和引导,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员自我成长的“利器”、党组织肌体健康的“法宝”,构成民主(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成为常态。二是27日,我局党组班子专门召开了科技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与会的局领导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畅所欲言,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收到了良好效果。

15.关于谈心谈话执行不实,谈心谈话内容基本局限于工作交流的问题。

整改情况:

3月份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班子成员与群众服务对象代表之间进行相互交流谈话,通过谈话让全局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全区两个加快,做出应有的贡献。

16.关于支部工作开展不规范,支部工作无计划无总结的现象较为突出,支部活动记录不完整且过于简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

2月份经制定科技局党支部活动计划,结合党员冬训活动,支部将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突破两个加快、助推跨越发展》等一系列的专题学习活动,安排专人进行支部活动记录总结。

17.关于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存在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人员混编混岗现象,如: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与科技服务与技术市场科科长的任职与实际工作相互交叉。对社会化用工管理、使用不透明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我局“三定”方案干部职数的规定,制定干部职数清理工作方案,列出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开展全局干部任职清理,对免职不及时的情况进行纠正。二是对超职数配备的4名中层干部职位进行了免除,同时纠正了人员混编混岗现象。三是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与科技服务与技术市场科科长的任职进行了调整,加强了对社会化用工管理与使用。

18.关于干部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不明显。考核办法不能准确评定中层干部的工作实绩,仅以评测结果作为考核结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

进一步我局干部考核激励方案,分管领导与相关科室制定年初工作目标,并以文件形式发布了《2018年区科技局年度工作目标的通知》,年末将对照目标进行考核,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依据。

19.关于干部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干部梯队建设缺乏整体规划,2017年之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较少,造成干部结构固化,干事创业缺乏激情的问题。

整改情况:

201711月经局党组研究,通过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等程序并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纪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分,对科技局中层正职进行了交流轮岗,激发广大干部的办事热情。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20.关于局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其他单项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观念,强化党组织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政治意识,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压力传导的责任体系。二是坚持每年度召开两次以上专题研究从严治党的党组会,推动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1.关于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分解责任目标停留在表面,未能按照目标责任及“一岗双责”要求将具体落实到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分批对所有科室负责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开展新一轮科室风险点排查与梳理工作

22.关于重点岗位和重点职权人员的监管不到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具体、不详细,监督跟踪不到位,如:对科技项目的申报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提醒机制,忽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

会同区纪委第五纪检派驻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抓实抓好重点岗位和重点职权人员的监管。注重线索的发现、收集和移交,加大苗头性问题处置力度,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23.关于局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仅限于教育提醒,没有制定有效的事前警示机制、事中监督机制、事后问责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监督问责力度。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二是3月份成立由办公室、法规科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监督组,不定期开展内部督查,发现问题提交局党组研究,制定有效的事前警示机制、事中监督机制、事后问责机制。

24.关于党组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对思想懈怠、不遵守工作纪律现象,未能抓早抓小,及时纠正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强化效能问责机制。二是发挥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聘请相关科技创新型企业家作为我局行风监督员,对我局行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助推全局工作迈上新台阶。

25.关于项目资金拨付不规范,所有科技项目均未按照文件要求分批下拨项目资金,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在630日前修订完善《区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管理规定。二是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项目申报单位的经营状况、承担能力等进行核实,对申报资料是否完全整齐全、真实有效进行审核把关。严禁徇私情私利,明知相关单位不符合申报条件仍违规上报;严禁帮助企业包装材料,骗取科技专项资金;严禁不认真核实材料原件,审核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等行为。

26.关于对科技项目的监督不力,中期检查无规范程序,工作存在随意化现象,无检查记录等台账资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区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日常跟踪管理制度,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针对不同科研项目管理特点开展检查或抽查,对项目实施不力的要加强督导,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要责成项目承担单位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暂停项目实施。二是严格执行项目中期检查管理规定。形成项目中期检查制度,原则上应每年对所有在研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重点项目和分年度拨款项目一般应进行实地检查,并提出分年度拨款建议。

27.关于项目验收不及时,且存在验收程序不规范,验收材料不齐全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验收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项目结题和绩效管理意识,及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或结题审查,并严把质量关。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合同要求,按时序进度完成项目目标和任务,确保项目按期验收。二是严格执行科研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加大对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骗取科技资金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对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记入黑名单,取消其申请科研项目的资格。

28.关于对乡镇科技创新工作考核不合理,存在硬性摊派专利项目申报任务、对专利项目奖励申请审核不严格等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乡镇科技创新考核任务,消除不合理的考核,取消硬性专利申报任务,目前新的乡镇科技创新考核任务近对高新技术企业作了任务分解。二是经上报区政府研究,由区政府重新印发了《金坛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范了:专利申请的资助、专利授权的奖励、企业专利大户和专利清零的奖励、重要专利工作、活动的补助。

29.关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审批流于形式,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执行不严,各类招待性费用偏高,部分大额发票报销无附件、无明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从严执行 “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出台新的《常州市金坛区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经费报销手续;二是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大额发票必须附附件、明细。

30.关于超标准发放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

是开展自查自纠,对超标准发放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问题进行有限整改,及时停发。同时加强监督,举一反三,今后一旦发现有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等情况将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31.关于部分往来款项挂账未清理,至使单位现有资产状况缺乏真实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

对本单位往来款项挂账开展清理工作,争取在2018年底对往来款项挂账未清理得到有效改观。

32.关于对科技镇长团经费使用监管不力,部分费用报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将联合制定《关于强化常州市金坛区科技镇长团管理的实施办法》加强对科技镇长团经费的管理。

33.关于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部分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以弥补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未能严格做到专款专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在执行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的同时,加强与区纪委第五纪检派驻组的工作联系衔接,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对专项经费的使用进行检查,反思财务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健全局财务管理制度。

34.关于对下拨企业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跟踪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管理规定》,规定中加强对下拨企业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监管,制定中期检查制度,加大对企业骗取、挪用科技创新资金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对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记入黑名单。

 三、持之以恒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得实效

(一)强化责任意识,紧抓整改工作。

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科学、健全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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