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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巡察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18-02-05 11:23  阅读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89日至919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指前镇党委进行了巡察。102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指前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镇党委专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徐俊同志任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赵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将巡察反馈意见和徐俊同志代表镇党委在巡察反馈意见会上的表态发言材料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统一全镇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镇党委召开党委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文件形式下发《中共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党委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共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党委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清单》《中共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党委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台账》,对33项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细化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建立整改销号台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徐俊同志在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上都对整改工作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镇党委副书记赵林华同志主持召开责任部门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目前,33个问题中已整改26个,其余7个问题需进一步整改到位。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共修订或新制定9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镇党委会的职能和作用发挥不明显,缺少党委会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存在以书记办公会、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指前镇党委会议事规则》、《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流程、议事纪律,做到明晰党政议事权责边界。二是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定期召开党委会,以党建统领全局工作,不断提高党委会决策能力和议事效率,使党委工作进一步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

2)重形式走过场的情况较为严重,存在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不充分,决策程序、会议记录不规范的现象。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正确决策的工作机制,保证“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二是严格决策程序,履行提议人、表决结果、参与表决人员签字手续,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案。三是加强监督,成立了通案审查小组,召开会议,做好记录,跟踪监督“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加强对镇党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推进力度,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

3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没有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部分事项会前沟通不够深入,加上有些班子成员平时对分管范围外的工作关注度不高,导致发表意见较少;部分事项提出后,主要领导直接表态或作出结论性发言,不利于其他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建议。

一是强化意识,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会议上明确要求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二是完善议事程序。召开会议前把议题方案印发给每一位班子成员进行充分思考和酝酿,讨论时每位与会人员都要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实行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

4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力度不够,在工作推进上没有及时做好监督检查,导致部分重要工作开展不顺的问题。

一是加大学习力度。全体机关干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方式学习十九大精神,党政领导撰写书面心得体会并交流。二是注重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解读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十九大精神进行了解读,党委书记徐俊带头在机关学习日进行十九大精神宣讲,12月中旬将到东浦村面向党员群众宣讲十九大报告精神。三是做好监督检查。一方面对镇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要求分管领导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开展重点工作和村级发展专题调研,及时了解行政村发展情况和面临问题,帮助破解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5)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镇党委很少专门研究党建工作或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存在党建工作“搭便车”,只在党政联席会上“顺带”提提的情况。

一是镇党委班子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二是定期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布置全镇党建工作。三是积极推进社头村社区党建示范点建设,树立党建标杆引领,通过硬件配套提升,软件建设提高,促进党组织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

7)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党委理论中心组无学习制度,无年度学习计划、学习总结,学习活动开展不正常。理论学习深度不够,学习内容基本上以传达上级会议或文件精神为主,学习中没有集中讨论和交流环节。

一是强化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和刚性约束力,确保中心组每月学习一次落到实处。镇党委研究制定《指前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定下规矩。是定期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学习讨论。20171014日,镇党委中心组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学习,2017113日,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召开十九大精神学习交流会。两次学习在徐书记领学的基础上,镇中心组学习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8)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存在走过场现象。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检查材料套用模板、沿用套话,查摆的问题与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联系不紧密,泛泛而谈,原因剖析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具体。少数班子成员以及部分机关、村干部不知晓党规党纪基本常识,有的对“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内容不了解。

一是发放党章、十九大报告单行本、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等十九大精神学习辅导读物共5200余本。二是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121日,镇党委书记徐俊同志在全体机关党员和村书记中率先开始我镇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并对后续基层党组织宣讲活动提出总要求。

12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实。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所驻村党员干部不能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内容基本局限于工作交流。

制定《指前镇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对谈心谈话的原则、范围、形式内容及要求作出明确规定,通过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避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13)支部工作手册不完善。工作无计划无总结的现象较为突出,支部活动记录不完整且过于简单,个别村支部工作手册前后记录不一致甚至有造假现象。

扎实做好党建基础工作,1121日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会议,对近年来党建工作档案整理进行统一规范。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规范进行指导,要求各党支部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党支部基本情况、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登记、总结考评等内容进行如实填写。

16机关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机关党支部不能经常性地开展活动,部分支委对自身工作职责不明确,个别党员甚至不知晓自己在哪个支部。

一是规范执行机关支部组织关系接转,要求转入党员以介绍信向支部报到,不得以口头打招呼形式代替。二是建立支部活动台帐记录,严格落实活动签到和请假报备要求。对无故缺席两次组织活动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三是主要领导带头参加支部活动。11月份以来,镇党政班子成员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活动。

17党员日常管理不严。党员发展程序不够规范。发展预备党员存在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审批的情况;村级党组织普遍存在挂名、失联党员;部分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党员在征地动迁等镇重点工作中起负面作用;农村党员党费不能按时足额收缴,甚至有不交党费的现象。

一是发放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宣传挂图和党员材料袋目录,要求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手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二是根据党委会议事规则要求,镇组织办将支部拟发展党员信息,组织考察材料,向纪委、公安、计生征求意见等情况提交镇党委会讨论。三是继续做好失联党员排查工作,对部分获取正确身份证号及详细家庭地址的非公企业支部失联党员,及时通过户籍所在地村党总支与本人或亲属取得联系。四是要求新转入党员填写党员基本情况表,列明联系人,对因工作单位无党组织而挂靠户籍所在村党支部的党员,在填写党员基本情况表的基础上,要求党员签订承诺书,明确纪律要求,从源头减少村级失联党员及挂名党员。五是村党总支根据党员工作单位、现实居住地、参加组织生活便利程度等因素决定是否出具接收证明接收党员,对新增失联党员的村党总支部在党建工作考核中进行扣分。六是设立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人民政府党费专户,由专人负责结算,实现专款专用,切实加强党费管理工作。七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将党费核算到人,对未按时间节点或未按标准交纳党费的支部在党建工作考核中作相应扣分。

18)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中层干部提拔考察环节弱化,未形成相应考察材料;村干部选拔任用存在“用人唯亲”的情况,部分村妇女主任一职由原妇女主任女儿或儿媳担任。

一是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干部选拔过程中动议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不断完善干部考察工作,坚持和完善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准确掌握被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20171125日召开镇党委会对提拔中层副职岗位情况进行提名动议,会后及时将民主推荐方案、动议情况、《中层干部职数配备预审表》等报区委组织部备案,121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拟提拔中层副职民主推荐会,区委组织部全程监督民主推荐工作。二是镇组织办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全程纪实工作,落实痕迹化管理,强化过程监控。三是建立干部人事任免记录档案,设立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专用记录本,由党政办负责保管并如实记录干部任免事项。四是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规范村干部选拔任用、待遇激励、考核监督,做到村干部选拔任用公正、透明。

19机关干部及村干部队伍储备不足。机关中层正职平均年龄55岁,半数以上的村书记年龄在55岁以上,村书记后备干部缺乏。

一是开展机关中层干部民主测评,掌握机关中层干部的综合素质与工作绩效,为实施有效管理和后续提升培训提供相应依据。二是开展村级班子建设情况及村级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村级班子建设情况,提出村级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村级班子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20)混编混岗现象突出。存在党政机构任命事业人员为中层干部、事业单位中层岗位由公务员担任的现象,少数在岗无编人员享受事业待遇且担任部门中层职务。

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中机关、事业职数配备情况任命中层干部,根据区委《关于加强镇公务员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规定,11名事业人员任公务员中层岗位聘用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审批。二是研究制定《指前镇国有企业人员工资待遇等级表》,规范我镇劳务派遣人员用工协议及薪酬待遇。

21)部分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不高。存在闭门思过、安于现状、纪律松弛、作风慵懒散现象,特别是少数中层干部,在工作推进中执行力不强,工作效率低下。

积极推行干部到一线工作,选派年轻干部参与动迁清障、信访维稳、“两个加快”等重点工作。10月以来,选派24名机关干部参与长荡湖“退田还湖”清障扫尾和征地进保障工作;先后抽调6名年轻干部成立深圳流动驻点招商。推行镇政法综治中心窗口部门轮流值班制度,镇农经站、劳服所、民政办、村镇办、农服站等五个部门中层副职每周到中心值班,集中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协调处理群众信访事项,增强自身解决群众问题的能力。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22)镇党委对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深刻,不能做到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能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

严格执行有关“两个责任”及《镇党委、纪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文件精神,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1125日,镇党委召开指前镇2017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认真听取了镇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

23)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镇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力度不够,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还不够紧,主体责任未能有效传导至村级党组织。

镇党委书记于每年初与各村书记、各部门长都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修订完善《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意见》将责任进一步的明确和划分。年底将近,正在督促各村、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镇党委和纪委书面汇报2017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由党委书记徐俊同志带队,对各村、机关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检查考核,目前,已完成社头村、指前村和庄阳村的检查工作,

24)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缺失,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对部分领域的风险漏洞没有采取有效的预防监管措施。

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对其部分领域存在的风险漏洞进行专项督查,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考核范畴,与业务工作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5)纪委“三转”推进不彻底,纪委书记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外,仍然参与其他中心工作。

镇纪委深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回归主业,强化自身建设,把主要精力用在监督、检查执纪、问责上。

26)纪检监察机构力量不足,未配备专职纪检干部。

1125召开镇党委会对监察室副主任一职进行提名动议,121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拟提拔中层副职民主推荐,127日组织开展对考察对象的全面考察,力争选配专业能力强的人担任监察室副主任一职。

27)镇纪委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监督检查偏软,仅局限于会议提醒,没有针对性地提出批评意见。

巩固完善廉政谈话,11月已对党政领导班子开展约谈,针对性地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期限,不断强化镇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强化履职问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接受纪检监督。

28)镇纪委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和监督问责力度不够,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近年来仍发生多起违纪违规行为。

加强机关和村日常作风督查和重要时间节点督查。开展派驻村纪检员工作,构建镇、村两级上下联动组织网络,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11月对东浦村、解放村违章搭建失职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29)财务报销不规范。部分资金收支缺少原始凭证,收付款时不开具收据,用银行进账单或转账支票票根直接入账;大部分会议、培训费用没有按规定附通知文件等材料,公务接待工作用餐未附相关清单,存在购买土特产及烟酒情况且数额较大;一些工会费用在政府行政账上列支;部分原始凭证入账不及时,存在资金发放单由一人代签的情况。

积极配合巡察组移交纪委问题的调查与整改。镇财务管理票据审批制度已实现即行即改。镇财政所所务会及财务内审工作恢复正常。筹备建立指前镇机关工会。

30资金往来存在公私不分现象。如个别村书记吸储款到期后转为村委会吸储款。

认真核查纠正吸储问题。镇农经站对村干部吸储款到期转村委吸储款等资金公私不分现象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对类似不规范情况坚决督促整改。

31村组财务管理不严。村级账目中物资采购、支出工程款等存在用收款收据代替发票列支的情况;组级账目缺失,部分组甚至没有账册。

一是修改《指前镇“三资”管理规定》、《指前镇村、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监督管理,明确支出的审批权限等,让财务制度更加明确、细化、可操作。二是严格村组财务报销,除村组零星用工、村组利益分配、农户补偿等支出以外,其他各类支出必须用正规的税务发票入账。二是开展村级清产核资工作,核实组级往来,做到组级往来余额与村级代管资金相等。三是督促村级做好组账村管工作,对部分未建账的组,要求村在12月底完成村组并账或独立建账。

32)部分涉农项目申报审核监管不严。个别村以集体名义申报家庭农场项目;部分项目在申报之后未抓好后续建设和管护;有的项目申报工程量与实际施工量不符,存在虚报、夸大投入的现象;有的项目存在重复申报现象。

利用“三资三化”工作契机,由镇纪委牵头,联合农经站、财政所、农服站等部门对所有涉农项目进行了排查,对项目存在重复申报、虚报等违规行为将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加强涉农项目的立项申报,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申报指南,做好初级申报和审核工作,坚决杜绝人情申报。

33)部分工程项目建设不符合程序要求。存在未按规定送审、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情况,有的未经集体研究决策;有的没有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直接由镇审计所审计;有的村级建设项目工程款大部分由镇级财政承担。

一是严格按照《指前镇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指前镇政府投资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实施各类项目建设前的招投标工作。二是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验收和审计工作。设立财政奖补项目监理,对镇招投标领导小组组织招投标(镇级5万以上、村级2万以上,100万以下)的镇、村各类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原招标代理单位与其他招标代理单位的交叉审计。镇审计部门对项目总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三是镇农经站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约定入账付款,对手续不齐全的,不得违规付款。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下一步,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常抓不懈。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快进度,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 0519-82755006;邮政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兴标南路14号,邮编:213234;电子邮箱:jtzqdzb@163.com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委员会

                                          201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