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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公告

信息来源:纪委 发布时间:2020-09-29 14:33  阅读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定于2020年3月27日-5月27日,对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开展巡察。

一、巡察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巡察工作方针,切实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和“再监督”工作定位,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监督检查贯彻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党规党纪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好“三大攻坚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方面情况。查找并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包括现职、调离、退休人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二、反映渠道

1.举报电话:18861210002(可接收短信),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2.邮政信箱:常州邮政184号专用信箱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13200。

3.电子邮箱:czjtqwxc02@163.com。

4.信访接待室:设在区委第二巡察组驻地金坛大道156号区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党校大楼二楼)。

5.举报信箱:2个,分别设在区委第二巡察组驻地、清风路1号市民中心A栋1楼东侧楼梯口。

特此公告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