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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纪委监委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纪委 发布时间:2023-12-20 10:04  阅读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7日至6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金坛区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金坛区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金坛区纪委监委坚持把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作为推动全区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以最强担当、最硬举措、最高标准,确保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做深做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部署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强化认识,摆正态度,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市委巡察组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了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会议,认真学习反馈意见,研究讨论整改措施。组织召开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反馈问题深入查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对标对表推动整改工作稳步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全员参与。各责任部门围绕巡察反馈意见,结合自身职责,共研究制定67项针对性的整改举措。细化整改清单,明确每项措施的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规定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报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指导审核把关,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后下达。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示范带头,领导班子自觉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通过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会议、书记办公会、班子碰头会等方式,定期跟踪督促整改任务,确保按时按质推进落实。

(三)突出结果导向,推动常态长效。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立足常态长效促落实,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动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通过立行立改、集中整改,区纪委监委机关研究制定涉及领导班子建设、理论学习、内部管理、工作质效提升等方面工作机制5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2项,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了一批工作机制。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案件查办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督促涉案单位以案促改。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重点岗位、风险人群苗头性问题,通过开展集体约谈、个别谈话等方式,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2023年以来,制发“两书一函”9份,开展集体约谈和个别谈话共计1100余人次。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监管。推动区政府办公室出台完善相关制度,对公务用车、公务用房相关规定再强调、再提醒。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公务用车租赁情况纳入日常监管重点内容,节日期间联合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开展明察暗访,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制度执行。三是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同向发力。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周登录“江苏省财政厅债务综合监管系统”,实行常态化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加强债务风险管控措施,督促区管国企完善产业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月报备案制度。四是推动监督融入企业治理体系。督促区属国有企业聚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等重点制度的落实,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效能。聚焦制约公司发展的短板瓶颈,紧盯并督促相关部门和板块明确权责、合理授权、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督促更新完善国企招标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合规管理体系等多项制度,推动建立完善国有企业内控体系。五是扎实推进各类专项监督。部署推进清风护航“常有优学”专项监督取得显著成效,扎实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监督,深入实施国有资产增值保值专项监督,配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进固体废弃物非法倾倒占用耕地污染环境专项治理,组织开展了村办经济实体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六是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对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办理直接发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的国有项目全覆盖检查,对私有项目不定期抽查。

2. 关于“日常监督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农村公厕、农污设施、村办经济合作社、公益性岗位补贴等监督重点,开展乡村振兴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监督检查,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惩治侵害农民群众获得感的腐败行为。二是提升发现问题能力。严格执行《金坛区“四风”问题线索移送实施办法(试行)》,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财政、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督促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及时移送问题线索。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推动构建纠“四风”树新风全区“一盘棋”工作格局。协调区委政法委组建工作专班,对12345热线受理群众诉求处置情况“回头看”,全面起底服务群众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疑似问题,逐一排查、推动整改,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3. 关于“问责层次偏低”问题的整改。一是主动排查问责线索。深入开展违规吃喝、乡村振兴、消防安全等领域专项整治,统筹“室组地”和部门监督力量,深挖彻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履职尽责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跟进监督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聚焦工作失职失责、监管不力导致整改进度缓慢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二是精准审慎开展问责。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担当,深化“一案双查”,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查清领导责任落实情况,对疏于职守、履职不力的,精准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推动履责担当尽责。

4. 关于“‘不能腐’的机制还不完善”问题的整改。一是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在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公办学校食堂管理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坚持从工作体制、运行机制、政策规定、监管体系等方面深入查找不足,推动责任部门制定出台了公办学校食堂运营改革方案、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及时补齐制度短板、堵塞机制漏洞,规范权力运行。二是强化文书规范性和严肃性。制作区纪委监委“两书一函”规范模板,严明文书制发程序,由区纪委监委下达的“两书一函”均要求由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会议研究讨论,提高工作建议的针对性、指导性。巡察整改以来对2个单位精准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三是加大监督闭环管理。对“两书一函”的实行挂账销号管理,确保建议事项得到及时反馈,有效落实。明确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各司其责,分别对本部门下达的“两书一函”负责跟踪督办,定期跟踪问效落实情况,2023年度下达的“两书一函”均已按期报送整改情况。

5. 关于“派驻机构工作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督促考核。2023年以来组织召开派驻机构联席会议4次,集中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讲评工作、部署任务,开展案例分析,研学模拟案卷。完善派驻机构履职数据统计方式,每季度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考核评价。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基础管理、执纪执法及队伍建设等方面自查自纠,形成“一报告一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对问题线索登记、措施使用登记、日常监督检查记录等方面登记进行统一规范,明确集中业务学习日制度和考核通报制度。三是提升监督质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确定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项目化推动监督质效提升。“组组”协同“室组”联动,坚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专项监督日常监督协同发力。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深入到驻在部门一线调研,主动与驻在部门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等开展监督谈话,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各类问题线索。

6. “从严纠治‘四风’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一是夯实纠治“四风”责任。制发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提示,督促各级党组织、作风建设成员单位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四风”问题线索移送实施办法,聚焦津补贴发放,“三公”经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等情况,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二是保持监督执纪力度。紧盯节假日值班值守、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以及安全生产等问题,成立督查组,采取“室组地”联动和“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部门、各镇(街道)和村(社区)、延伸至景区景点、宾馆酒店、高速路口、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行业场所开展明察暗访,持续释放“严”的信号、营造“严”的氛围。二是强化节点教育警示。充分运用“互联网+”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线上平台,制作“过节攻略”,发送廉洁提醒,打好“预防针”、划亮“警戒线”,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节日期间绷紧“纪律弦”。通报曝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7. 关于“内部管理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规范程序。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集体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区纪委监委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区纪委监委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督促相关人员刚性执行财经制度。明确记账和复核岗位分工机制,确保交叉核对和相互监督。完善采购事项相关手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制度,设立纪委工会经费专门账户。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修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审批、报销等程序,对工会管理、合同(协议)管理等条款进行完善,明确账户管理、合同签订和备案等事项,重申大额经费开支审批程序,督促机关各部门协同配合,规范执行。

8. 关于“统筹兼顾的能力有欠缺”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化沟通协作。定期召开纪委办公会议,促进办案部门与综合部门工作交流。2023年先后选派4名青年干部到办案一线跟班锻炼,积累办案经验,促进干部多岗位锻炼。按照“室组地”联合办案文件要求,促进各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各纪检监察派驻组、各镇(街道)纪(工)委加强合作,深化“室组地”联合办案实践成效,统筹协调办案部门与综合部门力量,形成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合力。积极开展九九重阳节老党员干部敬老活动、机关干部拔河比赛等主题党日活动和工会活动,营造凝心聚力的团结氛围,提升团队协作配合能力。二是定期研究部署。突出立行立改,根据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预算要求,区纪委常委会会议集体研究经费预算使用情况已报,及时有效管理预算使用。三是坚持集体研究。立足上年度预决算实际发生情况,组织机关各部门客观梳理、科学复盘,认真编制好本部门年度预算,由办公室汇总统筹,并上报区财政局审核。

9. 关于“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履职机制。制定出台了《金坛区纪委监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晰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由区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已下达各部门,要求严格遵照清单内容执行。二是落实严管厚爱。结合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主题教育,开展督查调研、谈心谈话和家庭大走访活动,分层分类深入了解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状态和工作动态,做到严管厚爱相结合,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对干部存在的困难及时给予帮助。

10. 关于“干部选用工作有缺漏”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分管领导带领干部管理监督室认真组织学习了《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相关政策规定。制作了人事档案移交清单,确保档案移交有迹可循,完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提高人事管理工作水平。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常州市金坛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程序、认真组织干部考察工作、及时归档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台账、规范执行任前公示制度,同时使用专用记录本记录干部任免会议内容,进一步规范了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15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示范作用不明显,存在‘以会代学’的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始终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重要任务,制定出台《金坛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研究制定了《常州市金坛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教育专题学习方案》。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政治理论的集中学习研讨,常委会第一项议题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全面开展调研。下发《金坛区纪委监委关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将年初的调研任务与主题教育调研工作有机结合,班子成员根据分管的工作,每人明确一项年度重点调研课题。三是提升实践水平。强化营商环境领域监督执纪,围绕工作作风、执法监管、政务服务3个方面10类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队,常态化走访企业,及时掌握并推动解决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服务企业发展中的问题不足,相关做法被市纪委领导批示肯定,省委、市委《快报》刊载。四是增强风险意识。区纪委常委会定期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对照工作清单举措,层层压实责任。用好“清风金坛”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落实工作责任,对“清风金坛”网站各栏目定期及时更新,同时严格落实文稿报送审签制度,防止推送内容出现不规范表述等情况。

2. 关于“对‘关键少数’监督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入基层监督。制定基层纪(工)委在各项决策中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方案,深入到基层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召开了基层纪(工)委专题工作例会,部署、推动基层纪委对下级的监管。二是推动自查自纠。推动各镇(街道)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安排专人负责,每月要求各镇(街道)上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材料备案。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健全案后查办部门对“关键少数”责任溯源分析机制,在重要案件集中分析中,增加“关键少数”责任分析议题,对存在履职不力的,建议追责问责。

3. 关于“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协作配合。定期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组织成员单位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和政策文件,并对相关案件情况进行集体会商。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进一步认识到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协作办案意识不断增强。二是及时沟通对接。坚持每月定期调取法院刑事判决人员名单,梳理其中的党员干部违法犯罪情况,对多名受到法院刑事判决的党员开除党籍。各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反腐办案手段得到进一步互补,缩短了办案时间,降低了办案成本,确保了办案质量。

4.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合实际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联系实际优化考核设计。协助区委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结合单位实际,将主动开展党内问责情况、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后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纳入清单。将各单位(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主动开展党内问责情况纳入年度党的建设考核计分细则,不断完善量化党建考核标准。二是统筹提升监督检查质效。各纪检监察组织将联系单位、驻在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日常政治监督重点内容,聚焦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情况,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三是督促开好民主生活会。针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教师在食堂财务、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违纪违法违法情况,督促区主管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根据自身情况深刻剖析,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修订出台《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四是做好排查督查。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个别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单位进行梳理,对未规定要求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单位摸底登记,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

5. 关于“案件查处的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加大重点领域查处力度。2023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围绕医药、融资领域开展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对教育系统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督查,发现并查处多起违纪违规问题,取得显著成效。

6. 关于“‘四种形态’运用还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定期通报并开展统计分析,及时提醒督促相关部门,确保精准规范运用。2023年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占比分别为50%、42.3%、3.2%、4.5%。

7. 关于“‘不敢腐’的震慑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深化专项监督成效,针对教育系统开展“常有优学”专项监督,对医药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立案审查调查多人。加强警示震慑,2023年以来已在区纪委网站通报曝光6起典型案例,“不敢腐”的震慑力进一步加强,警示震慑效应进一步彰显。

8. 关于“‘不想腐’的措施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纪律教育。将各地区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加强督促提醒,用好《越界》《折翼的“头雁”》等教育片,精准开展警示教育,压实各单位党组织警示教育政治责任。二是加大通报力度。发挥好“清风金坛”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作用,加大本地区查办案件和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及时通报典型案例。

9. 关于“下级纪(工)委履职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一是推动基层履职。召开监察员办公室例会,推动基层纪(工)委履行好日常监督工作。安排镇(街道)基层专职纪检干部到区纪委监委跟班学习锻炼,锤炼业务技能。二是传导监督压力。已全面梳理各镇(街道)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反馈和处置情况,列出清单,督促各镇(街道)加大对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置力度。已进一步完善审核证据审核流程,并明确专人对巡察线索的处置前和处置后分别审核,加强巡察线索的处置审核力度。

10. 关于“案件办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沟通会商。进一步落实立案前会商机制,加强与检察院、法院沟通,对重点案件加强会商,准确把握相关涉案人员的处置标准。二是推动制度约束。研究出台了《金坛区纪检监察机关“镇案区审”工作指引(试行)》,严格落实“镇案区审”制度,规范全区各镇(街道)案件查办、审理流程,杜绝案件程序手续不齐全,个别案件事实证据不清等情况。三是规范执法程序。制定了《金坛区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增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强化审核把关。举办了全区审理业务培训,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备、管理规范、执行到位”的案件质量评查要求,对案件全流程进行审核把关,保障和提升办案质量。五是加强提醒督促。不断强化办案安全工作,常教育、多提醒,组织办案人员参加办案安全视频推进会,督促提醒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六是筑牢安全底线。加强对留置场所和“走读式”谈话场所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留置场所相关制度,每月开展消防检测,每季度开展水电气全面检查,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每季度对全区“走读式”谈话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制发安全隐患提醒单,要求部分“走读式”谈话场所进行安全整改。

11. 关于“监督的贯通协同还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做好沟通衔接。认真落实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相关制度,与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探索协调工作机制,在巡前信息互通、巡中联合会商、巡后移交办理和跟踪督促上实行常态化的沟通协商。二是加强跟踪查办。对巡视巡察和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定期集中研判分析,优化线索流转程序,根据实际统筹分办,优先处置。

12. 关于“小微权力监督还有盲区”问题的整改。一是做细监督举措。开展两节期间监督检查,对基层干部日常作风问题加强监督。召集各镇(街道)纪委书记开会,部署对驻村纪检联络员加强管理,督促落实日常监督工作。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已督促各基层纪(工)委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教育,巡察反馈以来已对各基层纪(工)委落实纪律教育情况开展了全面系统的监督检查。

13. 关于“干部监督管理有短板”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查、谈、访”。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查摆廉政风险点,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制定防控措施,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做好审核把关。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开展“携手新时代 共创好家风”家庭大走访活动,分层分级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交际圈以及爱好圈,努力塑造清正廉洁家风。二是开展“六查六看”。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填写《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汇总自查事项报告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全面检视整治。制定区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把开展主题教育和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全面开展检视整治,从严整肃干部作风。四是增强调研实效。通过区纪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等方式,督促提醒班子成员在日常监督办案等工作中,自觉养成走访调研的工作思维和习惯,不定期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到相关单位和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实际情况。五是夯实业务基础。组织案管、审调、监督检查、派驻组、镇街道等办案部门认真学习上级最新文书模板,加强对文书材料的指导和把关,所有立案材料均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研究下发。六是做好会前准备。规范开好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会议,会前由办公室征集上会议题,下达会议通知单,各责任科室负责把关本科室上会材料,办公室对上会材料进行再审核、再把关,提前分送领导班子成员审阅。

14. 关于“争先创优的意识还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营造良好氛围。研究出台金坛区《“坛有清风”保障护航高质量发展四大行动》《“坛有善治”监督办案质效提升四大项目》《“坛有铁军”队伍建设强根铸魂四大工程》。坚持定期通报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主要数据,委领导班子对各自分管部门和对接的板块及时督促提醒,组织召开季度工作推进会、半年度工作推进会,定期总结调度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及时鼓劲加压,在全委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二是抓实党建载体。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为抓手,不断强化机关党总支、各支部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坚持每月定期检查各支部“一本通”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三是培育党建品牌。2023年通过邀请区“五大行动”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授课、集中观看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我的业务来讲”等形式,举办“清风课堂”4期,党建学习品牌效果初显。

15. 关于“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一是统筹干部配备。加大对中层干部的配备力度,积极发掘和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逐步统筹解决中层干部空缺,2023年9月提拔3人为中层正职干部。二是提升队伍活力。2023年来,共对17位干部进行轮岗。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派6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新入职干部培训班。举办2期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能提升培训班,采用专题讲座、现场教学、交流研讨等多种教学方式,增强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金坛区纪委监委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项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下一步,金坛区纪委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阶段性和长期性的整改任务落实,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区纪检监察事业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不懈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金坛区纪委监委将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抓好落实,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认识形势,坚持抓铁有痕、久久为功,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将充分发挥“领头羊”和“关键少数”带动作用,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逐级压实传导巡察整改责任压力,坚决确保此次巡察整改的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

(二)坚持不懈推动措施全面落地见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日常重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对照整改方案中的具体措施和既定时限,分类梳理已完成和进行中的整改措施,倒排工期,加快整改进度。定期开展整改自查自纠,对各部门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紧盯,加紧督促,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整改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共同会商研究,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和区委的请示汇报,请求指导帮助,确保各项措施能够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

(三)坚持不懈促进成果运用深化拓展。坚持做好结合融合文章,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与推进省委巡视整改任务相结合,与落实全市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推进会的部署要求相结合。统筹好局部与总体、短期与长期,充分总结运用整改中好的经验做法,立足推动长远工作考虑,将整改中取得的实际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一批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以巡察整改促进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更加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为奋力推进“532”战略,落实全区“五大行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金坛新实践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9-82822320;电子邮箱jtjw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