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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信息来源:纪委 发布时间:2021-10-22 10:27  阅读次数: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烈信号,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形成强有力震慑,不断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直溪镇新河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印锁华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间,时任新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印锁华不正确履职,同意他人将村集体土地粮食直补款账外支付集体费用,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8月,印锁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金城镇白塔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靳吉庚在河长制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至2019年间,时任白塔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靳吉庚作为东关塘河村级河长,未能认真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及时发现企业违法排污行为,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3月,靳吉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城街道明星村原会计王志明在尊老金发放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1年至2020年间,王志明在负责尊老金发放工作中未能履行核查职责,导致辖区内人员死亡后仍领取尊老金。2020年12月,王志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有的违规决策决断,坐收坐支;有的履职尽责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这些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必须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反躬自省、知行合一,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做到忠诚履职、干净干事、担当奉献。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聚焦医疗教育、征地保障、“三资”管理等领域,精准实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