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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信息来源:纪委 发布时间:2021-12-31 14:16  阅读次数: 【打印】 【字体: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清廉守正,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原教导员王忠良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7年8月至9月间,王忠良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接受在办案件犯罪嫌疑人亲属提供的宴请并收受财物。王忠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王忠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干事张建明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7月,张建明负责带队赴浙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结束后改变行程,带领参训人员至乌镇景区游玩,后将费用公款报销。2021年3月,张建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薛埠镇上阳村党总支原副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蒋小平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8年至2019年间,蒋小平利用负责土地征收的职务便利,违规帮助他人放宽标准获取更多补偿,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及钱物。蒋小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蒋小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朱林镇原环保办副主任蒋爱平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春节以来,蒋爱平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螃蟹等礼品,金额较大。2021年11月,蒋爱平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

儒林镇湖头村党总支原书记曹浩华等人在危房改造监管中弄虚作假问题。2013年下半年,时任湖头村党总支书记曹浩华安排该村会计王卫平负责本村危房改造工作,王卫平将2户非低保户以低保户名义申报危房改造并违规获得补贴。曹浩华工作中敷衍了事,未能按要求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把关,致使公有财产流失。2021年12月,曹浩华、王卫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既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又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的特权思想作祟,乐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等,由风变腐、风腐交织;有的心存侥幸,擅自更改行程,公款旅游;有的履职“走形不走心”,不担当、不作为。反映出在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育,引以为戒,反躬自省。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关键节点、关键岗位、关键人,做到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牢记蜕化变质往往始于吃喝玩乐,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严守规矩、不逾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毫不动摇,紧盯“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采取有效举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纠“四风”、树新风,为金坛贯彻落实“532”发展战略、推进“五大行动”提供坚强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