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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组地”联动 确保贫困家庭“居者有其屋”

信息来源:纪委 发布时间:2021-10-28 14:08  阅读次数: 【打印】 【字体:  

“我以为钱入账了,没进个人口袋,就没事,现在想想自己太无知了... ...”。今年7月,常州市金坛区某镇公职人员张某面对处分决定书,懊悔不已。

原来,张某在挂职任某村委党总支书记期间,为增加村集体收入,明知村民赵某某等人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仍安排他人以赵某某等人名义虚假申报危房改造项目,骗取财政补助资金。

该区纪委监委以该案为突破口,举一反三,选取危房改造这个“小切口”, 开展专项监督, 深入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

监督检查的前提是要找准问题。“我们全面梳理了2013年以来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文件、享受政策人员花名册、补助金额等基本信息,理清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程序,为界定责任主体做好准备。”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

此次专项监督,该区纪委监委打破了以往“单兵作战”模式,而是采用“室组地”联动机制,形成了由党风政风监督监察室牵头,监督检查室业务指导,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协调配合,各镇(街道)纪(工)委具体核查,驻村纪检监察员共同参与的“团体作战”模式,使得监督质效“1+1+1>3”。

据了解,截至2020年底,该区享受危房改造政策359户,累计发放补助资金366.34万元。具体核查中围绕补助对象是否精准、申报流程是否规范、一户一档资料是否完善等8个方面,着力发现在办理危房改造过程中存在的贪污截留、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追缴违纪资金7万元。

“问责不是目的,最终的目的是要推动问题整改,堵塞漏洞,让惠民政策能够精准落地见效,下一步,我们将督促住建部门完善危房改造相关制度规定,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得到保障。”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李超)